关于修订《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交易协议文本》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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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业务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账户销户业务的通知》以及根据深沪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重点监控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235号)的监管要求,本公司修订了《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交易协议文本》,具体修订了“5.1证券公司客户账户开户协议”部分内容以及个人与机构的《开户申请表》。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新增“4.甲方信息发生任何变更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失效、过期的,应及时以乙方认可的方式进行修改。如因甲方未能及时以乙方认可方式对甲方信息进行修改的,乙方有权拒绝为甲方提供业务办理。”

2.第三章“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注销”第六条增加以下内容:“甲方应当以本人名义开立账户,不得冒用他人名义或利用虚假证件开立证券账户,不得将本人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乙方有权通过调查、回访等方式了解投资者账户使用情况,甲方应积极配合,提供核实账户使用情况的必要资料。为确保账户安全,对于发现或有合理怀疑存在甲方非实名使用账户并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甲方有权暂停为其提供相关账户服务,直至核查完成。甲方因不配合调查回访、违规使用证券账户导致的相应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因违规开立账户导致的相应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承担”;第十三条“甲方申请注销其客户账户”增加相关乙方提供的办理方式。

3.第四章“账户的使用和管理”中第二十四条“4. 甲方存在被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异常交易行为或其他影响正常交易秩序的异常交易行为,乙方将按照证券交易所要求对甲方采取相应措施”修订为“4. 甲方存在可能严重影响正常交易秩序的异常交易行为或者涉嫌违法违规的交易行为,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其委托或终止与其的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关系”;新增“5.甲方未按要求进行证券账户关联关系确认;未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变更或补充账户信息;因甲方身份由境内居民变更为境外居民等情形而不再符合有关开户条件;相关证券账户被认定为不合格账户;存在出借或借用证券账户行为的,乙方可以对甲方相关账户采取限制新开户、限制证券买入或卖出、限制转托管或转指定、不予办理新业务等限制使用措施”。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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