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企业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指南》《深交所企业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南》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时间:20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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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企业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指南》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企业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南》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企业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便于管理人和原始权益人等参与机构开展业务和加强风险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证券化业务健康发展,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4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2014年修订)》(深证会〔2014〕130号)等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企业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指南》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企业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南》,现予以发布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企业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指南》
  2.《深圳证券交易所企业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南》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