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来源:英大证券】 【发布时间:2013-04-18

声明:本公司网站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参考,投资者使用前请予以核实,风险自负。在本文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的证券没有任何利害关系


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购回期限管理有哪些?

提前购回:在待购回期间,客户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提前购回任一笔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延期购回:在待购回期间,客户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延期购回任一笔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但原则上每笔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只能延期一次,且延期后购回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二、什么是原交易和补充交易?

为已存在的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提供履约保障而进行的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为补充交易,未对其他交易提供履约保障的交易为原交易。补充交易只能关联一笔原交易,原交易可以关联多笔补充交易。

    在履约保障比例较低时,客户可向我司申请补充交易。投资者可与证券公司达成一笔新的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补充交易”),并指定新交易与以前某笔交易(“原交易”)合并计算履约保障比例,且合并计算后履约保障比例得以提升:

1、投资者可在一笔交易上,先后追加多笔新交易提供履约保障,并对一揽子交易合并计算履约保障比例;

2、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最低值时,新开交易后,合并计算的履约保障比例不得低于警戒值;

3、在原交易履约购回前,投资者一般不得提前购回补充交易,除非提前购回补充交易后,剩余交易的履约保障比例仍然不低于警戒值。

三、什么是履约保障比例?

履约保障比例=标的证券市值/初始交易成交金额。

若存在关联的补充交易,原交易与补充交易的交易履约保障比例合并计算。交易履约保障比例=[标的证券市值(原交易)+∑标的证券市值(补充交易)]/[初始交易成交金额(原交易)+∑初始交易成交金额(补充交易)]  

四、什么是预警交易履约保障比例和最低交易履约保障比例?

预警交易履约保障比例:即交易协议书约定的交易履约保障比例预警值,当交易履约保障比例到达或低于该值时,交易进入警戒状态,乙方将提醒甲方保持警惕,为采取履约保障措施做好准备。我司预警交易履约保障比例为150%

最低交易履约保障比例:即交易协议书约定的交易履约保障比例最低值,当交易履约保障比例到达或低于该值时,交易进入触发状态,甲方应当于下一个交易日采取履约保障措施,包括提前购回或新开补充交易。我司最低交易履约保障比例为130%

五、上海证券的权益处理是如何?

1、待回购期间,标的证券产生分红、送股、转增股份等无须支付对价的,由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标的证券的相关权利进行统一处理,将相关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划转至客户证券账户。

2、待回购期间,标的证券产生配股、配售、优先增发等须支付对价的,由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相关权利进行统一处理,将相关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划转至客户证券账户,由客户自行决定是否行权。

3、待购回期间,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参加股东大会、持有人大会并进行投票表决的,须事先征求客户意见,按客户意愿行使权利。

4、待购回期间,因公司证券账户被司法等机关冻结或强制执行,影响客户权益划转的,则同一证券品种的该项权益全部留存于公司专用证券账户内。对留存于公司专用证券账户内的权益,由公司通过场外结算方式向客户提供补偿,其中依法应由客户承担的税金由公司代扣、代缴。

六、深圳证券的权益处理是如何?

1、待购回期间,英大证券持有的标的证券存放于专用证券账户,公司不得通过交易或非交易方式转让标的证券、办理标的证券质押。

2、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产生现金分红、债券兑付本金利息、送股、转增股份的,红利、本金利息或新增股份全部留存于证券公司相应账户内,由证券公司在购回交易时一并返还给客户。《客户协议》与客户约定因权益分派对购回交易成交金额和成交数量进行调整的方式。公司向个人客户返还红利的,按照税后红利金额调整。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办理以上权益分派时,将代为计算个人客户因待购回标的证券产生现金红利、利息和红股等权益而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其他纳税事宜由证券公司、客户或相关代扣代缴义务人依法办理。

3、待回购期间,标的证券发生配股的,公司在权益登记日(R日)的下一个交易日(R+1日)向深交所提交返还配股权的申报,经深交所确认后,由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R+1日闭市后将配股权划转至客户证券账户,客户自行决定是否行使。

4、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发生老股东配售方式的增发和配售债券的,公司不得行使优先认购权。客户需要行使优先认购权的,应最迟于权益登记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提前购回。客户不提前购回的,视为放弃优先认购权。

5、待购回期间,因司法等机关冻结或强制执行的,影响配股权划转的,同一证券品种的该项权益全部留存于公司专用证券账户内。由此引发的相关权益处理由公司和客户自行协商解决。

6、待购回期间,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应当约定证券公司不得就标的证券主动行使股东或持有人权利,但可以根据客户的申请,行使基于股东或持有人身份而享有的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权利。权利行使的程序和方式按《客户协议》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