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停止使用的提示公告相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司】 【发布时间:201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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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资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修正案(草案)》规定,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将于201311日停止使用。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根据上述规定,英大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

本公司营业部自201311日起将不再受理投资人使用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办理业务。同时,请使用第一代身份证在本公司开户的投资者尽快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到所在营业部柜台办理身份证件更新,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0-188-6884008-698-69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ydsc.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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