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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支机构: 截至2021年5月25日,南方聚利(160131)基金资产净值已低于50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若2021年6月10日开放期届满时基金资产净值仍低于5000万元,将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南方聚利”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3年11月28日,截至2021年5月25日,“南方聚利”基金资产净值减去当日净赎回金额后已低于5000万元。 若截至2021年6月10日日终,“南方聚利”的基金资产净值减去当日净赎回金额后仍低于5000万元,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可终止情形。届时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基金合同》将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本基金将以2021年6月11日为最后运作日,自2021年6月12日(最后运作日的次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二、近期,“南方聚利”A类基金份额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存在显著溢价,交易价格与前一估值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显著偏离。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于存在高溢价的基金份额,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三、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南方聚利”将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在完成基金财产清算工作(即履行变现、支付清算费用等程序)后,将基金剩余财产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最终分配金额可能低于按基金最后运作日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金额。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于存在高溢价的基金份额,若《基金合同》终止,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附件:160131 南方聚利关于可能发生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