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益知多少 说说重大资产重组的那些事 ——业绩承诺与补偿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2018-03-13

声明:本公司网站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参考,投资者使用前请予以核实,风险自负。在本文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的证券没有任何利害关系


  冯小哥:小钟老师,我来接着跟您请教重大资产重组的问题啦!
  小钟老师:今天想问点什么呢?
  冯小哥:上次听您讲了关于标的资产估值的知识,有的上市公司为了忽悠小股东,吹嘘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重组完成后发现标的公司盈利能力与原来说的相去甚远,这怎么办呀?
  小钟老师:这就涉及业绩承诺与补偿的问题啦。因为标的资产的未来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为了防范标的资产估值虚高、重组完成后业绩变脸,以确保重组交易的公允性和合理性,监管部门设置了业绩承诺与补偿机制。业绩承诺与补偿,是指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被收购标的资产的股东对未来一段时间内的经营业绩作出预测,并承诺如果标的资产在承诺期届满实际经营业绩没有达到预测目标时,将向上市公司承担补偿责任。
  冯小哥:还有这种操作呢?那重大资产重组中,标的公司都要作出业绩承诺吗?
  小钟老师:根据《重组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重大资产重组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标的公司的股东应当进行业绩承诺。一是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人购买资产,或者购买资产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二是采用收益现值法、假设开发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对拟购买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除此之外,《关于并购重组业绩补偿相关问题与解答》中规定,交易定价采用资产基础法估值结果的情况下,如果资产基础法中对于一项或几项资产采用了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也应就此部分进行业绩承诺与补偿。其他情形并未强制规定进行业绩承诺,但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可以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是否采取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
  冯小哥:那具体是怎么承诺的呢?标的公司在重组以后的盈利都会承诺吗?
  小钟老师:这倒不会,业绩承诺与补偿期限一般为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的三年,对于拟购买资产作价较账面值溢价过高的,可视情况延长业绩补偿期限。还记得我们讲的重组时估值最常用的方法是什么吗?
  冯小哥:记得,是收益法。
  小钟老师:没错。在采用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估值时,承诺净利润数一般为估值中的预测净利润数额。上市公司应当在重组实施完毕后3年内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标的资产的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承诺补偿方应当按照补偿协议的规定,就实际净利润不足承诺净利润的部分,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补偿时应当以其获得的股份和现金进行业绩补偿。如构成重组上市,股份补偿不低于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数量的90%。业绩补偿应先以股份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通常在业绩承诺期的每个年度进行一次测算和补偿。
  冯小哥:原来如此,看来我需要好好研究业绩承诺,保护我们小股东应得的利益。
  小钟老师:下面我们再让孟博士解读下有关的法律法规。
  孟博士解读: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采取收益现值法、假设开发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对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或者估值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3年内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相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交易对方应当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明确可行的补偿协议。
  预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将摊薄上市公司当年每股收益的,上市公司应当提出填补每股收益的具体措施,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表决。负责落实该等具体措施的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公开承诺,保证切实履行其义务和责任。
  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对象购买资产且未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的,不适用本条前二款规定,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可以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是否采取业绩补偿和每股收益填补措施及相关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