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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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沪深300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根据《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约定,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18年4月24日起增加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变更基金合同的有关内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 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赎回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赎回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同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两类份额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2、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年,持有期限小于7天(不含7天)对应的赎回费率为1.5%,持有期限7天及以上不收取赎回费,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归入基金资产。 3、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5、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A类基金份额和每一份C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自2018年4月24日起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同时,也可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指定基金份额间的基金转换业务。若日后调整上述业务的适用范围,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通知或公告。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自2018年4月24日起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和其他指定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本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4、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本公司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对招募说明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5、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046)获取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