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概况 投资经理 计划净值 分红信息 法律文件 信息披露 业务流程 推广机构

名 称 | 英大安之衡电力能源灵活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类 型 | 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投资目标 | 本集合计划以权益类品种投资为主,在适度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以精选大电力、大能源类的优质上市公司作为主要投资标的,分享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成果,力求超额收益及长期资本增值。同时,以自有资金提供本金补偿,提高客户本金安全,以获取风险由公司自有资金承担前提下更高的收益。 |
资产投资比例 |
权益类证券占比: 0-95%; 固定收益类资产: 0-95%; 现金类资产: 0-100%(其中,在开放期现金类资产比例不低于净值计划净值的10%). |
目标规模 | 推广期目标规模10亿份 |
存 续 期 | 本集合计划未约定管理期限 |
开 放 期 | 本集合计划首个封闭期为1年,首个封闭期满后,每年开放一次。首个开放期为封闭期结束后的首五个工作日,之后的开放期为封闭期结束后每满一年起的首五个工作日。 |
首次参与 | 首次参与金额起点为10万元 |
追加参与 | 对于已认购或申购的老客户再次申请金额起点为1000元 |
推 广 期 | 不超过60个工作日,管理人可视推广情况提前结束 |
认购/申购费:本计划参与费用按参与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参与,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参与金额(M) |
参与费率 |
M<100万 |
0.80% |
100万≤M<500万 |
0.40% |
500万≤M |
每笔1000元 |
业绩报酬提取基点为6%,对大于6%的部分,提取50%的业绩报酬。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第十四部分集合计划的费用、业绩报酬
收益分配:
本集合计划不进行收益分配。在每一有限补偿期期末,最后一个开放日自动净值归一(见合同第六部分集合计划的有限补偿期)
1、与客户收益风险共享:
自有资金参与金额为本集合计划成立规模(含自有资金参与部分)的20%,自有资金参与本计划与委托人风险共担、收益共享。
2、有限补偿: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参与份额对应的资产为限,对持有满一个有限补偿期的委托人份额承担有限补偿责任。本集合计划首个有限补偿期预计年化收益率为3.6%。
3、电力能源投资主题
管理人英大证券作为国家电网公司的证券公司平台,在能源、电力行业中有着得天独厚的业务资源和行业资源。同时,公司拥有行业唯一的电力能源研究中心,对电力、能源行业的投资研究具备较强的实力。本集合计划旨在把握电力行业和能源行业符合国家战略方向的投资机会,为持有人带来稳定的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