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概况 投资经理 计划净值 分红信息 法律文件 信息披露 业务流程 推广机构

名 称 | 英大证券安之衡1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类型 |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目标规模 | 本集合计划推广期规模上限为2.538亿份,存续期上限为2.538亿份 |
管理期限 | 本集合计划期限24个月(12+12),满12个月专项计划管理人有权提前终止,具体期限以“嘉实资本汉能三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准,当“嘉实资本汉能三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结束后,集合计划公告结束并清算。 |
推广期 | 本集合计划自开始推广到完成之间的时段;推广期为推广之日起不超过60个工作日,具体推广时间以本集合计划推广公告为准。 |
封闭期 | 本集合计划自成立之日起封闭,存续期间不开放。 |
开放期 | 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间不开放。 |
参与金额 | 首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追加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 |
投资范围 | 本集合计划除银行存款外,主要用于购买“嘉实资本汉能三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费率结构:
本计划参与费、退出费均为0。
封闭期与开放期:
本集合计划自成立起封闭,存续期间不开放。
收益分配:
1、分配原则
(1)同一类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且足额支付各项费用以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3)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集合计划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计划在满足收益分配的前提下,每季度进行一次收益分配;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分配方式
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方式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3、分配方案
收益分配方案中将载明收益的范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红利发放日、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经托管人复核后确定,并在通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管理人以至少一种指定方式进行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