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概况 投资经理 计划净值 分红信息 法律文件 信息披露 业务流程 推广机构

名 称 | 英大证券安之衡2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类型 |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目标规模 | 本集合计划推广期规模上限为3100万份,存续期上限为3100万份 |
管理期限 | 本集合计划期限48个月,满12个月管理人可提前结束,管理人根据合同约定可提前终止或延期终止,具体时间提前公告.本集合计划期限以投资的“嘉实资本共赢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以公告或专项计划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告知结束后,本集合计划公告结束并清算. |
推广期 | 本集合计划自开始推广到完成之间的时段;推广期为推广之日起不超过60个工作日,具体推广时间以本集合计划推广公告为准。 |
封闭期 | 本集合计划自成立之日起封闭,存续期间不开放。 |
开放期 | 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间不开放。 |
参与金额 | 首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追加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 |
投资范围 | 本集合计划除银行存款、货币基金、国债逆回购等金融产品之外,主要用于购买“嘉实资本共赢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费率结构:
本计划参与费、退出费均为0。
封闭期与开放期:
本集合计划自成立起封闭,存续期间不开放。
收益分配:
1、分配原则
(1)同一类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当期收益先弥补上一期亏损,且足额支付各项费用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3)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集合计划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优先级:收益每日计提,以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为基准日,于基准日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收益分配。若产品终止一次性分配剩余收益。资管计划现金不足以分配的,由风险级委托人补足。
(5)风险级:到期一次性分配收益。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分配方式
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方式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3、分配方案
收益分配方案中将载明收益的范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红利发放日、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经托管人复核后确定,并在通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管理人以至少一种指定方式进行信息披露。